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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文學發展史概論

  • 緒論
  • 文學的定義:
  • 文學一詞最早出現在論語先進篇:[文學:子游、子夏。]孔子所謂的文學,應包括典章制度等一切學術。這樣的定義一直沿用至漢代。
  • 魏晉以後,有關[文]的定義有較大的改變,認為有韻的抒情文字稱[文],無韻的實用文字稱為[筆]。如文心雕龍:[今人常言,有文有筆,以為無韻者筆也,有韻者文也。]這種分類法較接近於近代的文學概念。
  • 唐代古文運動家韓愈,提出[文以貫道],柳宗元提出[文以明道]。他們所謂的[文]是指效法先秦兩漢文章的古文,有別於當下流行的的駢文和韻文。
  • 民國以後,西洋的文學觀念傳入,綜合各家說法,文學應該透過語言文字的藝術美,來反映人生、批判人生的一種學科。
  • 文學的特質:
    • 永久性:一部好的文學作品,本身具有永久性價值。
    • 個別性:一個作家必須發揮個別性,方能創天下之所無,而非拾人牙慧。
    • 普遍性:作品所能傳的感情,能與大眾產生共鳴。
  • 文學的分類:
    • 古代圖書目錄,並沒有為文學設立類目。在[隋書經籍志]中建立集部,分別楚辭、別集、總集三大類。四庫全書總目則將集部分為楚辭、別集、總集、詩文評、詞、曲等六類。(別集、總集並非文體,而是文學作品的彙編。)
    • 小說方面的書,自古以來都被歸類在子部小說家類中,分為雜事、異聞、瑣語等三類。直到近代,小說才受到各方重視,才被納入文學的範疇。
    • 受到西洋文學概念的影響,文學的分類,大致上是根據文類的不同來區分,因此中國的文學應可分為:

文學   韻文   詩、賦、詞、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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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 四 配

    即是復聖【       】、宗聖【        】、述聖【         】、亞聖【         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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詞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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ㄧ、四庫全書的分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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春秋與三傳

春秋:夏五月,鄭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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史部概論

一、本義:許慎「史,記事者也,  又持中,中,正也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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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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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文學史~小說的流變

一、緒論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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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部概說

  • 子的意義:

  子是古代貴族爵位的名稱之一。春秋戰國時代若干思想家,開創或承襲一學派,            受人尊重,因此用貴族爵位稱之。如孔丘稱孔子、莊周稱莊子、墨翟稱墨子等。後代人將這些思想的言論編纂成書,也稱為,如荀況、孟軻的著作,稱為荀子、孟子等。於是[子]這個字由對人的尊稱,變為書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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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三經概要

書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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